2024年05月27日 17:09点击:

关于评选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为扩大学校社会影响、提高生源质量、顺利完成各类招生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我校招生工作水平,根据《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工作评优表彰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3〕2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3学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共评选3个。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燕山大学在岗在编职工、在籍学生均可申报,共评选20个(其中教师10人、学生10人)。

(三)招生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燕山大学校友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1.积极制作学院总体或分专业的招生宣传视频,制定详细的招生宣传方案及落实措施;

2.学院配备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学校相关培训、招生工作会议、中学专家讲座、中学论坛等各类招生宣传活动;

3.积极联系优秀中学与我校签约优质生源基地,成效显著;

4.积极拓展招生宣传渠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类招生宣传活动,负责区域省份年度录取最低分位次有显著提升;

5.积极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燕山大学报考点考务、监考及研究生复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科学规范的完成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工作。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教师)

1.积极参加学校招生宣传相关培训和工作会议;

2.积极参加“联系重点高中建立优秀生源基地”、“进高中讲座”等各类招生宣传活动,对接联系高中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上升;

3.在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招生宣传区域省份年度录取最低分位次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

(三)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1.积极参加学校相关培训和招生工作会议;

2.积极参加“回高中母校宣讲”等一系列招生宣传活动;

3.“高中母校”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提升。

(四)招生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1.担任母校“招生宣传大使”,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与母校老师一起参与当地的招生宣传活动,拉近与考生的距离,吸引广大考生报考;

2.作为母校与当地重点高中的桥梁纽带,通过多种宣讲方式,提升学校在当地的影响力;

3.“高中母校”及联系对接地区年度录取人数有显著提升。

三、评选程序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均可向招生就业处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需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后向招生就业处申报。

3.确定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燕山大学招生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bzb@ysu.edu.cn。

4.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人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单位及个人的实际情况,评选出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校招生工作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联系人:谢波  朱文华; 联系电话:0335-8057069。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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