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30日 10:56点击:

关于评选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7]5号)要求,现就我校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分配

评选面向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需报送材料

请于4月1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成一页,需签字的地方手签,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

3.《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

4.学院公示照片(电子版)。

学生教育科邮箱:xsc@ysu.edu.cn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保证上交材料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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