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法学会共同组织开展的“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活动周期为3年,拟定于2023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设“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0名,“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0名,共20名。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1.河北省内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中国法学会会员。
2.担任厅局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二级巡视员以上职级的人员不参加评选;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的人员获奖率不超过获奖人员总数的20%。
3.高校法学院系和法学研究机构参评人员以职称身份参评;其他单位参评人员以职务身份参评。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德端正;
3.具有较高法学研究或理论应用水平,法学研究成果国内前沿、省内领先,或法学理论、法律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4.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5.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及河北省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法治河北建设;
6.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7.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已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河北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专家”荣誉称号的不纳入推荐对象。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候选人填写《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一式5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候选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评定认证等复印件各1份;
2.候选人近5年的主要研究成果;
3.候选人的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单独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文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项,以上三项须至少具备其中两项;
4.个人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1份;
5.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材料;
6.推荐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单位对候选人重要学术成果,研究的连续性及系统性,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的贡献,重要荣誉表彰,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评价。
各单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1月25日上午9:00之前发送至wkb@ysu.edu.cn,纸件材料于1月30日上午9:00-10:00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审核材料后会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社会科学处
文法学院
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