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4日 11:35点击: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通知精神和2022年省档案局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度国家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档发[2020]3号)和《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冀档发[2021]9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

省档案局适时召开专家评议会,根据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向国家档案局推荐项目和省拟立项项目。向国家档案局推荐项目,可根据项目单位意愿在申报省档案科技项目中遴选。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档案科研工作,对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我省档案工作在全国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和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抓紧印发通知,加强工作指导,扩大申报工作覆盖面,严格选题审核,做到多报项目、报好项目。

2.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档发[2020]3号)和《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冀档发[2021]9号)有关规定和程序,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3. 2022年度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将设置一定比例的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青年工作者参与档案科技创新。

4.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集中力量针对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员可参考《选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和重点参考项目确定选题,也可根据实际自行选题。同一选题可同时申报国家和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需一并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5份)、《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2份)和《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务书》(一式5份)、《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2份)。只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5份)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2份)。只申报省档案科技项目的,填写《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务书》(一式5份)和《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2份)。

2.各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汇总形成《推荐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和《推荐2022年度河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所有材料(含电子版)由社会科学处统一报省教育厅。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20日。

联系电话:8074551

地点:世纪楼10层1008室

电子信箱:wkb@ys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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