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自2017年4月26日起,我校对申报的“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见附件)在网上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平台办公室(世纪楼1005,电话:8074983)提出。科学技术研究院将按规定对异议人(单位)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燕山大学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