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2018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基础研究专项(重点基础研究部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限项要求
1. 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2项,各计划类别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和重点基础研究专项)、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附件2),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项。
2. 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 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2. 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至申报日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SCI和EI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6篇以上(1篇SCI或EI收录论文等同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 项目执行期限为3-5年,申请资助经费额不超过30万元。
4. 由于同一优先主题下推荐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上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可选择一个相关优先主题,单独申报1个项目。
5.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文本。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人请登陆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按照申请提示(附件3)填写申请书
(http://jhpt.hebstd.gov.cn:81/index/index!index.do)。首次使用此平台的申请人请于7月14日前填写《河北省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用户申请表》(附件4),发至kyk@ysu.edu.cn,由科研院分配登录名和密码,逾期不再分配。已有用户仍使用原登录名和密码。
2. 申请书附件包括: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不需提交论文全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正文首页和具有检索资质机构开具的国际三大索引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
3. 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打印一式6份,与附件材料一同装订)于7月24日上午交到科研院1001室。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