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9日 16:23点击:

关于2025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理工类)申请与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促进学科交叉、团队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和校企合作创新,根据《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与2024年度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培育项目类型为青年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企业联合创新专项和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教师自由探索,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以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国家级一般纵向科研项目为主要任务目标,资助期限2年,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青年项目限获1次资助。

2.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主要支持我校科研人员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以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创造合作机遇,密切合作联系,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竞争能力。以主持立项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为主要任务目标,资助期限2年,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项。

对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和青年项目,学校结合实际申报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3.企业联合创新专项、重点项目

企业联合创新专项,旨在积极响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的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两条腿走路”、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导向。发挥企业“出题人”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激发校企创新活力、促进校企深度常态合作、推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融合,力争在行业科技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引领、创新能力提升、科研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连续机制贯通等方面,取得共同联合发展。以争取国家级重大、重点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及500万元以上相关横向项目为主要任务目标。资助期限2年,平均资助额度5万元/项。

重点项目以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团队建设,争取国家级重大、重点等标志性纵向科研项目为主要任务目标。资助期限2年,平均资助额度5万元/项。

对于企业联合创新专项和重点项目,学校结合实际申报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企业联合创新专项项目。

(二)申请条件

1.青年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0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之后),并未曾获得过国家级项目主持立项。

2.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岁(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历,该项目要求有境外研究人员参与

3.企业联合创新专项、重点项目申请人不超过50岁(出生日期在1976年1月1日之后),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且目前未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青年科学基金(A类、B类)等标志性在研项目。

其中,企业联合创新专项项目可根据项目申请人科研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将申请人年龄酌情放宽至60岁。该项目要求有2名以上企业科技骨干人员参与,合作企业应为国企、央企或科研能力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

4.作为申请人同年度仅能申请1项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含所有类型);已获得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可申请新的培育项目。

(三)结题要求

在项目执行期内,青年项目,如获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直接准予结题;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如获主持立项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直接准予结题;企业联合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如获主持立项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合作立项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归属我校经费50万元以上),或主持签订500万元以上相关横向项目,直接准予结题。项目执行期内未满足以上结题条件的,应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中预期科研成果后,准予结题。

项目执行期结束,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科学技术研究院集中受理项目结题。此外,学校将择机集中组织“燕山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结题项目学术交流会”,邀请项目负责人进行会议报告和学术交流,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期结题,由于特殊原因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题。如再未完成,学校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查原因,同时视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四)申报流程

请项目申请人参照当前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学科代码,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按要求选择填写对应类型申请书(附件1、2)以及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学院科研科,另企业联合创新专项还须提供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纸件(合作单位已签字盖章)。请各学院汇总项目申请书、申报清单电子版及企业联合创新专项签字盖章页纸件,于2025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

学校后续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立项等工作。项目正式立项后须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结题事项

1.结题范围:本年度受理2022年度立项(2024年底资助期满)的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立项文件见附件4)结题相关工作。

2.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附件5)、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6),以及项目取得的相关论文(须标注项目资助号)、专利等研究成果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学院科研科,学院统计汇总后于12月22日之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结题审核: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对准予结题的培育项目负责人,在符合2025年度基础创新科研培育项目申请各项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准予申报。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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