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6日 09:16点击:

关于提交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1月5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审核提交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通过财务系统查询项目经费使用及结余情况(决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填写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时请注意新旧科目的定义和衔接,其中间接费用首次出现在决算表中,主要体现是否存在间接费用调整用于直接费用的情况,我校整体均无此情况,间接费用填写总额即可。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可在线提交,在基金委审核通过之前,线上提交的报告都可被退回修改。

2.各学院请按往年惯例,自行安排组织专家进行结题报告的学术指导与审查,切实把关结题报告学术质量和撰写水平。

3.科学技术研究院寒假期间对线上已提交的结题报告随时进行格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退回修改。依托单位须于2月24日16时前完成所有结题报告的线上审核与提交。

4.待基金委审核通过结题报告后,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8日前打印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并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亲笔签字,到计划财务处(世纪楼2楼)办理”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学院科研科或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办公室。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自然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8057039

联系邮箱:kyk@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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