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践行大数据时代国家号召培养新工科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附件1)。
二、立项内容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内容包括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5大类24个选题方向,具体内容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组别选地方高校组,所在单位支持措施由学院填写。
2.各学院负责项目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拟解决的问题、工作目标、改革思路、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推荐,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3.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对于优秀项目列入2017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并择优推荐1-2项申报省级和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4.各学院密切关注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动向,主动联系,争取通过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推荐申报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项目管理说明
1.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根据学校、学院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结合已有工作基础,统筹安排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按照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
2.项目建设周期根据建设内容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建设周期2-4年。
3.鼓励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积极争取社会支持。
五、提交材料要求
9月7日前,请各学院统一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五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世纪楼509)。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丽
联系电话:8047707
联系邮箱:jxk@ysu.edu.cn
教务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