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二十大精神,构建与一流大学建设定位相适应的教材体系,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支撑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本科教材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申报立项的教材所对应课程必须为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且持续开设的课程。
1.新编教材。①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具有创新性、富有特色的教材。②为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2.修订教材。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效果良好,但根据技术进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对内容进行更新或调整的出版教材。
二、立项范围
1.改革创新类。围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及“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教学改革,反映我校优势特色,具有典范性、权威性、创新性和经典传承的教材。
2.新兴发展类。契合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适应新发展的教材(详见附件1)。
3.科教融汇类。反映学科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新技术的先进成果,将科研和教学紧密结合,注重学生理论基础、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特别鼓励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经济学、哲学和计算机、中药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建设反映国际学术前沿、国内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核心教材,满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4.产教融合类。深入推动产教融合实践与探索,加强校企合作,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有针对性训练和提升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5.双语全英类。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际、专业发展需求,建设该专业内普适度高的双语、全英专业教材。
6.“三进”多语种类。鼓励教师编写学校特色的《理解当代中国》多语种系列教材教师用书,创建相关教材中外翻译平行语料库,开展“三进”教学资源配套建设。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类。鼓励教师编写“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类教材教辅。
8.新形态类。鼓励合理应用数字技术,凸显数字赋能,探索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①围绕教学综合改革和课堂教学方法创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在线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与教材资源有机融合,基本教材及辅助教材等配套建设。②依托已建设上线并获评省部级及以上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流线上课程,开展电子教材建设。
三、立项要求
1. 新编及修订教材需适时适式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加强教材整体设计和系统梳理,做到内容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要尊重学生认识规律,紧密联系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实际;要紧密结合学科自身特点,合理设计内容,避免简单贴标签。
2.教材编写要遵照规范的编写要求,教材的目录、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参考文献等齐全。文字规范,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专业名词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统一规定和国际上的通用规范。
3.鼓励教材设置以产出为导向的综合性、研究性、开放性的章节作业题目,以启迪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考察学生能力、综合素质。
4.新编或修订材料需完成70%内容的撰写,方可申请立项。
5.凡由学校资助编写出版的教材,其著作权归学校和作者共有。
四、资助政策
1.拟申报燕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与第四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同步评选,评选立项的教材由燕山大学出版社全额资助出版,并根据情况发放一定稿酬。
2.拟申报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建设项目,学校按照重点教材4万元/项、一般教材2万元/项分标准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学院配套资助建设经费;
3.教材建设经费用于资料购买、培训交流、试题库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课件制作、出版等支出。
五、申请立项人员条件
申请立项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或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在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任务或三年内有终止教材建设项目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精心规划,结合《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01 号),对编写选题、编写人员和已编写内容进行审核。
2.拟申报的教材,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燕山大学本科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燕山大学本科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立项的教材初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教务处503。修订教材还需提交最新版本和被修订版本的电子版目录。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教材和一般教材。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立项。
七、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年,出版后方可申请结题。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随意拖延期限、变动项目名称、更换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挪用,保证立项项目顺利开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教务处撤销项目,并追回经费。
①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②成果质量低劣;
③与批准的项目严重不符;
④获批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⑤教材出版前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048592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