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10:44点击:

关于申报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培育和产出一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打造燕山大学学术出版品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学校《关于印发〈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1〕189号)要求,开展首批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予通知。

一、立项原则

出版基金依照择优资助、宁缺毋滥的原则给予资助。其中学术著作类图书主要资助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反映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新成果,代表我校相关学科学术研究水平,并对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的著作;教材类图书主要资助师生反映良好,能体现本校专业发展特色,涉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依照新的教学大纲要求所编写的规划教材(包括翻译教材)。

为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出版基金优先资助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编撰的学术著作和教材。

获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正常纳入学校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学术著作和教材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项,学校按相关规定同时予以相应奖励。

二、申报人范围

出版基金的资助对象为燕山大学在编教职工。与外单位的合著,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的60%。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一)按照自由申请、单位推荐、归口管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方法,由著作者(第一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向燕山大学出版社提供下列材料进行初审:

1.《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及电子文档;

2.符合出版要求的,完成字数不少于全书60%的书稿纸质及电子文档;

3.《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初审意见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所有纸质文档均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请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题目”的方式命名。

(二)燕山大学出版社将初审通过的选题按照学科类别向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组织评审组就《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与燕山大学出版社共同提出资助意见后上报相关校领导审批。

(三)评审结果于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评审通过的项目,著作者与燕山大学出版社联系办理立项项目相关资助手续,签订正式合同,落实具体出版事项。

五、申报要求

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和教材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二)内容应与我校所设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三)应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和较高品质的教材;

(四)书稿在15万字以上,且达到出版要求,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联 系 人:裴老师(燕山大学出版社)

联系电话:8387555

申报邮箱:yandapress@163.com

联系地址:世纪楼1302室(燕山大学出版社总编室)

附件:

1、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申请书

2、燕山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及教材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初审意见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教务处 燕山大学出版社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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