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11:12点击:

关于申报燕山大学2024年度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广大教职员工:

为调动全校上下参与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力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根据《燕山大学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3〕265 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学校鼓励领导干部、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等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改革发展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改革发展研究课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且没有其他在研的改革发展研究课题。

2.课题选题。学校围绕当前事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性问题,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提供改革发展研究选题(详见附件2)。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围绕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自选题目进行申报。自选课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立项

3.组织评审。学校归口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在专家匿名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学校结合当前事业发展对拟立项课题的需求程度,确定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4.立项公示。对拟立项的改革发展课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年度立项通知。

三、课题管理

5.研究周期。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立项后,课题名称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 年(最长 2 年),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确定结题时间。

6.经费使用。学校对确定的重点项目给予2万元研究经费支持,对确定的一般项目给予1万元研究经费支持。经费分两次划拔,第一批经费在确定立项后 2 个月内按总经费的70%下达,剩余经费待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拔。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经费应按照学校财务经费制度执行,保证专款专用。

7.结题验收。改革发展研究课题严格实行结题验收制度。符合结题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的予以结题。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研究课题的,按撤项处理,将收回已拨付的研究经费。

四、有关要求

8.材料撰写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请书(附件3)及论证活页(附件4)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对不符合撰写要求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9.时限要求。申请人须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纸质版(双面印刷、左侧装订,申请书原件1份、论证活页5份)报送至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世纪楼1407室),电子版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同步发送至邮箱ghb@ysu.edu.cn。

联系人:刘毳

联系电话:8074727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4月2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