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0日 11:42点击:

关于申报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和参加首届河北文艺论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近日,河北省文联、河北省文艺评论创作中心、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联合发文,向全省各高校相关院系征集“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参评作品暨“首届河北文艺论坛”征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申报参评的作品应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和文联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和以专著形式出版的作品。

二、推荐参评条件

1、初评及报送名额

本次评奖,为使更多的作品进入评选视野,切实起到凝聚评论队伍、繁荣文艺评论事业的目的,申报作品数量不限,由学校统一组织上报。

2、推荐参评条件

(1)参评人应为河北省公民。

(2)申报参评的作品应是我省或中直(含驻军)驻河北单位和人员创作的作品。与省外或境外单位联合创作的作品,版权须在我省。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评奖中获得过一等奖奖项的作品,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奖。

(4)作品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三、奖项情况及设置

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是我省水准最高、最具权威性的文艺评论奖项,也是目前我省唯一的综合性文艺评论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内容涵盖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杂技共11个艺术门类。该奖项作为参加中国文艺评论奖及年度推优活动的重要推荐依据。主办方在举办该奖的同时,还将举办“首届河北文艺论坛”。论坛将以主旨演讲和圆桌论坛的形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的系列讲话精神展开讨论,科学分析当前文艺评论工作面临的任务,深入研讨文艺评论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这次评奖的获奖作品和参加论坛的论文,将会在相关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集中推荐宣传。获奖作者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参加论坛的作者,如果需要,可由评奖办出具入选论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九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奖项设置如下:

1、著作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文章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组织奖。(组织奖将向报送工作积极、报送作品数量多、质量高、获奖数量多的单位倾斜)

奖项名额依据报送作品质量和数量另行定出。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理论评论文章和著作,务请提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cb@ysu.edu.cn,主题请注明“初评推荐单位名称或作者名字+河北文艺评论”字样),以及原件1份(评完退回)、申报表2份(可打印或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每个参评人只限于著作类1部、评论文章1篇。

(3)申报的作品可以是单件作品,也可以是集体课题。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世纪楼20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ysu.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人:艾老师

联系电 话:8057058

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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