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按照《关于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2号)要求,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法律事务办公室将于10月8日上午8:30在世纪楼1816举办《教育法》专题学习暨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会。请各职能教辅...
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是教育部主办的青少年普法学习网站,目前正在构建信息网络平台,要求全体在校生注册学习,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前确定一名本学院管理员,提交学院管理员信息表发送fzk@vip.163.com,以便开展下一步班级和学生的注册工作。学生注册后,要求全体在校生完成“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包括主题学习,主题练习,综合评价,法治实践,四个主题内容。同时,网站正在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
校属相关单位:6月16日,中共燕山大学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燕山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附件1)。根据会议要求,现开展13个专项规划、13个专题规划和14个学院规划(具体名单见附件2)的完善修撰工作。请各部门在认真领会《燕山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基础上,站在学校全局的高度、谋划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角度,进一步修撰完善本部门负责的“十四五”规划内容,做到内容上分工明确、...
校属各单位: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2021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分会场的通知》(会函字[2021]31号)及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参加2021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的函》,现将收看专场报告会直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场报告会内容1.主 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3.主讲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
校属各单位:根据我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项工作部署,各单位应在6月15日前,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全员宣讲。现将宣讲事宜通知如下。1.宣讲期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2.宣讲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宣讲。内容可参考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资料。3.请各单位在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如下资料:(1)宣讲工作总结(内容请参考附件1模板,并提交.docx格式的文件...
校属各单位:2020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学校决定召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专题培训宣讲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时间:2021年5月24日(周一)14:30地点: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参加人员:1.校属各单位(含里仁学院)中层干部。2.学校机关、各学院科级干部。(各学院系主任暂不...
各相关单位:为全面评估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终期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附件1)、各专项规划(附件2,牵头部门见附件3),各学院围绕...
校属各单位:经1月18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0年度燕山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突出贡献奖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真实身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伟伟 李兴国电话:15076021081、13722576712 邮箱:mbglb@ysu.edu.cn理工类教学(科研)单位考核结果排名单 位备 注1机械工程学院(含国家工程中心等)...
校属各单位:截止12月16日,我校48个二级单位《202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均已上传至二级单位考核系统。下一阶段的评分工作主要分为单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公示全校教职工均可登录“网上信息综合服务大厅”中的“二级单位考核系统”,通过“教工个人组”角色,查看全校48个二级单位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分为党建思政、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与基本任务考核...
校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燕山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工作安排(一)自评阶段1、时间:12月15日前。2、参与主体:各二级单位。3、内容:(1)各二级单位依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模板)》(附件1),参照各单项考核实施细则(附件4),撰写本单位《2020年度工...